关于国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教工宿舍A、B栋、国学院教学楼、健康学院教学楼、国学馆等)工程施工图预算并一审结算审核、二审结算审核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部门: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1-10-15动态浏览次数:351 初审: 复审: 终审:

致各投标邀请单位

我校需委托服务单位完成国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教工宿舍、国学院教学楼、健康学院、国学馆等)工程施工图预算并一审结算审核、二审结算审核工作,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工作的投标。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国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教工宿舍AB栋、国学院教学楼、健康学院教学楼、国学馆等)工程施工图预算并一审结算审核、二审结算审核

                               2.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草堂

3.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包括土建、水电、室外给排水道路等   

二、委托工作内容

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一标段:国学院(学术交流中心、教工宿舍AB栋、国学院教学楼、健康学院教学楼、国学馆等)工程施工图预算并一审结算审核。 二标段:二审结算审核(同一单位不得同时中标同一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并一审结算审核、二审结算审核)工作,包括不限于该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和签证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具体委托内容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并不得有异议。

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为完成造价咨询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阶段:

1)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书等;

2)从投资控制的角度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包括设计深度、材料设备的规格、参数等;

3)此阶段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2、竣工结算审核阶段(结算一审):

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已竣工分部工程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计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2)结算时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3)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该项目竣工结算及经济指标,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4)此阶段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3、二审审计阶段

1)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一审结算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结算;

2)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3)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做好该项目竣工结算二次审核工作及经济指标,做到公平、公正、廉洁。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在2020219日之前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4)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5)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方式:   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暂定金额=招标金额*中标费率。造价咨询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24号文)中附表中的第3款“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第5款“工程结算审核”所载标准计取。结算时以招标人审批的建安费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为收费基数以及中标费率进行结算(即造价咨询服务费结算价=按标准收费计算出的造价咨询服务费×中标费率-违约金)。

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0%,超出报价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固定费率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已包含完成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

3.工期要求:节点服务期要求如下:①中标人收到施工图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②中标人自收到结算审核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核。③中标人自收到一审结算审核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二审结算审核。

4.承包方式: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或违法转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6.人员要求: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具体要求配备投入本项目人员。

7.工作成果要求:

所有造价咨询服务成果需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达到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深度;并提供各类成果文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含可编辑的电子版本、软件版本及盖章后pdf扫描版本),成果文件的数量和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确定。

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预算书(含审批表、报告、汇总表、清单表、工程量计算书、询价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软件计价算量文件等);

(2)   一审结算书(含审批表、审核报告、对比汇总表、对比清单表、工程量计算书、询价文件、新增单价分析表、软件计价算量文件等);

(3)   项目结算后编制经济指标分析及报告;

(4)   二审结算书(含审批表、审核报告、对比汇总表、对比清单表、工程量计算书、询价文件、新增单价分析表、软件计价算量文件等);

8. 支付方式:一标段:(1)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完成,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50%;(2)工程完成一审结算审核,且经过招标人审批,办理本合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本合同结算价的95%;(3)剩余合同结算价的5%,待中标人配合完成工程二审结算工作,并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一次性付清结算余款。二标段:(1)工程完成二审结算审核,且经过招标人审批,办理本合同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本合同结算价的100%

以上支付,中标人须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申报支付申请,按招标人财务管理制度提交付款申请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待审核确认后支付。

9.投标有效期:90天,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

10.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违约责任:

11.1.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造价咨询工作,认真、准确、及时地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因中标人单方过失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2.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交本工程成果文件时,超过三个日历天的,扣减总造价咨询费的0.5%;超过七个日历天的,扣减总造价咨询费的5%;超过十四个日历天的,扣减总造价咨询费的15%;超过三十个日历天,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3.如遇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造价咨询工作暂停时,招标人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服务费按实结算,对未完成工作部分不补偿中标人费用,中标人不得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注:一标段、二标段分开报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时可不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文件份数:

1)按所有投标内容装订成册,份数一正伍副。若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2)若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存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若有修改,应当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采用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一式一份)。

4.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密封包装,包装封面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5.投标报名:

1)请投标单位在20211019上午9:00通过电话远程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220211020日下午15:00图书馆楼行政办公区 楼会议室公开开标,由学采购招标工作组公开评标。根据学校相关防疫规定要求,投标单位须授权近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来校投标。投标人员须在2021101915:00前,将所有投标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入校车牌号、“粤康码”、14天行程码截图统一发送至邮箱976813531@qq.com,经校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020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科技学院图书馆223

3)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可以是以下两者之一: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须为被授权委托人且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一致。

(4)联系人:徐老师 史老师;联系电话:0756-7626393

 

招标人:珠海科技学院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