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各类历史沉淀质量保证金的公告

发布部门: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3-04-21动态浏览次数:408 初审: 复审: 终审:

关于支付各类历史沉淀质量保证金的公告


各供应商:


根据《珠海科技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近期将对质量保证期已满且供应商长期未申请支付的工程、设备、服务等各类采购项目的质保金进行集中支付,请各单位于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支付手续,学校将按合同约定支付质量保证金。

1、质保金支付标准:按合同约定,相关工程、设备、服务类项目质量保证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

2、支付手续:填写《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附件一)并加盖公章,邮寄至珠海科技学院采购中心。

3、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珠海科技学院行政楼203采购中心(仅接收EMS、顺丰)

4、联系人:徐老师 0756-7626393


特此通告。


附件一: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docx










珠海科技学院采购中心

2023年4月21日